时间: 2024-01-19 16:34:28 | 作者; bob平台
我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来,杭州市上城区商场监督办理局发布关于杭州星妍又丽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涉嫌虚伪宣扬(不正当竞争行为)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案子称号:杭州星妍又丽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涉嫌虚伪宣扬(不正当竞争行为)案;
首要违法现实:当事人在其运营场所向大众现场宣扬杨济泽、吴俊勇为其技能院长,并展现了相关的执业布景及拿手项目。但上述两人并不是当事人的注册存案执业医生,也未在当事人的运营场所展开任何治疗活动。当事人上述行为使消费的人误以为杨济泽、吴俊勇是当事人的医生,其实质是当事人对其供给的服务的质量作虚伪的商业宣扬,诈骗误导顾客。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运营者不得对其产品的功用、功用、质量、出售状况、用户点评、曾获荣誉等作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商业宣扬,诈骗、误导顾客。”的规则,归于对其服务作虚伪商业宣扬的违法行为。
依据当事人运用的涉案产品“Micro roller system 540 Needles T75/C75(0.75mm)”的结构组成、预期用处,依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结合其他同种类型的产品注册状况,涉案产品为医疗器械,所属分类为20-03-05,即:滚针,办理类别为第二类,实施医疗器械注册办理。依据《医疗器械监督办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类医疗器械实施产品存案办理,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实施产品注册办理。”的规则,上述滚针产品应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当事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办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运营企业、运用单位不得运营、运用未依法注册或许存案、无合格证明文件及过期、失效、筛选的医疗器械。”的规则,归于运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对当事人虚伪宣扬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则,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
对当事人运用未经注册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办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则,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